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渗水教室和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时间:2023-09-23


本项目为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渗水教室和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预算

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贰仟陆佰壹拾玖元伍角柒分(¥2662619.57 元)

一、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合

法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基本户开户

银行 2023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部分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供银行 2023 年 1 月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

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材料,依法免缴缓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

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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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

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

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

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

消其投标资格。(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

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中

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提

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供

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 2023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

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及未担任

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及相关规定,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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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划分标准执行,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说

明: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施工内容

本项目为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渗水教室和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具体施工

内容及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

一、工期及施工地点

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时间起,60 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该工程竣工经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后,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验收

应符合相关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结算送审计部门审定。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

采购方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文明要求: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采

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供应商在工程量

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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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013 版)进行编制。投标人应根据

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文件,参照贵州省 2016 版定额及配套文件,

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本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4、报价承诺:为保证本项目保质保量能顺利完建,投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

须承诺:投标报价中各分部分项报价真实有效,不得超过市场价的 5%。如有虚

假响应或虚假报价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造成有关损失,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及

后果。

四、质保期

质量要求须严格按照用户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自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2 年(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

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质保期内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标准、规

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修理并承担费用。因设计单位

和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协助修理,其费用金额按合同约定。(投

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年限高于本项规定的质保期年限的,按投标供应商承诺的

质保期年限执行。)

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并响应采购人要求,质保期

提供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保修期间,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0.5 个工作日

内派人修理,否则采购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过

质保期或者因使用不当需维修的,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保修期外,供应

商须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相关的维修、维护工作。

质保期内供应商需快速响应和解决用户故障,必须承诺质保期内在接到采购

人服务通知后,10 分钟内给予响应,0.5 个工作日内派人维修,12 小时内处理

完毕,若出现的故障在 24 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的,必须提供应急措施方案解决,

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五、付款方式

经招标方、监理、投标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的 50%及以上后,

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至合同金额(暂定)的 3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招

标方使用,并提供整套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至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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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的 60%(该部分款项在最后支付竣工结算款中扣除)。竣工结算经招标

方的审计部门审定后,投标方将竣工资料全部交给招标方,并向招标方缴纳审定

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1%作为资料归档费后,招标方按程序审批后向投标方支

付至审定金额的 100%。

质保金的退还:质保期满 2 年,经招标方相关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投标方

提出申请并经招标方按程序审批后,招标方无息退还质保金总额的 60%;涉及防

水(包含但不仅限于屋面、墙面、卫生间等)部分,质保期满 5 年,经招标方相

关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投标方提出申请并经招标方按程序审批后,招标方无息

退还至质保金总额的 100%。

资料归档费的退还:所有竣工资料归档完成后,招标方无息退还 1%资料归

档费。

(中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年限高于本项质保期年限的,质保金退还时间类

推。)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中标

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足额退还。

七、结算方式

1.执行下浮率方式,下浮率=(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100%。

2.完成采购文件内清单工程量,若实际完成量少于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则

据实结算,未按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指令实施的工程变更内容不予结算。清单范

围内计价执行“(1-下浮率) ×投标综合单价”。清单范围外按贵州省2016版相应定

额组价取费(主材按贵州省同期造价信息计算),定额和造价信息缺项部分双方市场

询价确认。

3.结算时的税率,根据国家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政策,按税务机

关确认的中标人身份执行。

4.中标单位在报送结算时,应实事求是,杜绝虚报高报,若送审结算经审计

后审减率超过 10%,则超出 10%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中标单位在报送结算时,资料描述内容应与现场情况一致,无虚报工程量

情况。若被发现结算资料中多报未实施的工程内容,采购人可根据情况,进行倒

扣金额处理, 倒扣额度为送审时的虚报额度的50%,从本项目审定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支付结算款时执行。

6.贵州省 2016 版定额有明确规定不能调整的内容,投标报价时一律不得擅自

调整。当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时,采购人有权按照贵州省 2016 版

定额进行组价取费结算。

7.若上级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对该项目开展复审,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若

结算金额与复审不一致的,以复审结果为准,涉及多支付款项时,中标方应足额退回。

八、工程变更

1.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清单、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中确因采购人需求变

更施工内容的,投标方应待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能施工。

2.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工作联系单并经采

购人确认后,按设计变更资料实施。

3.投标方未接到采购人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施工或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的,一

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4.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变更施工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工期

延误的,工期顺延。

九、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十、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为采购人委托设计方,或其利益关联人;

2、为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方,或其利益关联人;

3、为采购人委托审计方,或其利益关联人;

4、为采购人委托监理方,或其利益关联人;

5、为采购人委托勘察方,或其利益关联人;

6、其他有可能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况。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 6 项内容应进行“利益关联性承诺”,若中

标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诺函格

6

7

式自拟,加盖公章)

十一、其他要求

1.鉴于本项目实际需要,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以确保投标人明确了解真实

的现场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如投标人不参加勘察

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若对现场存在质疑的,须提出相应的质疑问题。

中标后进场提出,采购人概不采纳,均视为分摊在中标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内。

3.本项目采购文件、招标内容,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

工现场处理费、运输费、机械台班费、人工费、施工水电费、节假日赶工费、安

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须交纳的相关费

用和管理费、税费及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须考虑工程完

工、验收合格直至移交采购人正常使用时,产生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追加任

何费用。如果恶意低价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4.安全文明施工费应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作为竞争费用。

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办发 2016]1号)文件规定:

(1)施工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

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2)施工单位应将农民工实名登记表送基建管理处备案,表内内容应含姓

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已发工资、尚欠工资。

6.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电子版)录

防水百科】屋面女儿墙防水渗漏痛点解析

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数据管理系统和纸质版竣工资料一套送档案馆,同时将竣工

料(纸质版)陆套送基建管理处。

7.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应书面报告采购

人并取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应具有同等资格条件且具有胜任该项工作

的能力。

8. 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高空作业、搭建脚手架等较为危险的作业时,应严格

按照相关作业规范进行操作,如需相应人员持证上岗或需要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的应严格使用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作业。

10.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

四、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注:以上内容仅为本次采购需求公示内容,最终以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要

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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